爱尔兰投资居留移民法案发展过程
2022-07-272012年4月,爱尔兰移民法案正式出台
爱尔兰移民规划局颁布投资移民法案,允许Non-EEA公民通过在爱尔兰境内投资的方式获得居留许可,即Immigrant Investor Programme (IIP) 法案, 企业投资的初设投资金额为100万欧元。
2013年7月15日,投资金额降低
重新完善IIP法案,为申请人提供了6种投资选择,即
100万欧元的国债投资
50万欧元的基金投资
45万欧元自住物业加50万欧元的投资国债的混合投资
50万欧元的企业投资
200万欧元的地产信托投资
50万欧元的捐款
截止至2015年12月,法案出台后的四年全球总申请量仅为115组
2012年,申请数量为5
2013年,申请数量为15
2014年,申请数量为30
2015年,申请数量为65
2015年底,爱尔兰移民法案正式被引入中国市场,开始推广。
2016年7月18日,部分投资方式被关停
国债投资和混合投资被暂时关停
2016年11月4日,暂停接受移民申请
爱尔兰司法部发布消息“由于收到的投资移民项目和创业移民项目的申请数量增加,评估委员会在最近的会议中决定,在2017年1月2日之前不会接受下次评估会的申请。
2016年12月20日,涨价
爱尔兰司法部发布消息:自2017年1月1日起,企业投资和基金投资两种类型均由50万欧元涨回至最初的100万欧元 。
2018年1月,法案再次更新,仅剩4种投资方式
爱尔兰移民归化局更新移民法案,只剩下四种投资移民方式:
Enterprise Investment 100万欧的企业投资
Investment Fund 100万欧的基金投资
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 (REIT) 200万欧的房地产信托
Endowment 50万欧的捐赠
2018年3月-10月,市场涌现大批融资项目
2018年,中国市场出现了非常多的项目方提供项目融资,全部都嫁接企业投资的方式。融资项目方均声称融资贷款是移民认可的方式,投资者不需要从自己名下投资100万欧,仅需花费25万-50万不等的融资款即可 。
2018年10月12日,官方申明融资贷款不合规
移民归化局第一次在递交窗口期内发布公告,郑重通知:在任何情况下,申请人因申请投资居留计划(IIP)而提供的任何形式融资贷款都将被视为不合规的资金来源。 在移民归化局明文指出不允许投资人有任何形式的融资之后,市场出现大批选择融资方式的投资人纷纷撤回申请或被拒签 。
2018年12月17日,公布2019年递交窗口期
爱尔兰移民归化局发布2019年的4个窗口期,每个窗口期只有5天。虽然2018年也是四个窗口期,但是每个窗口期开放15天左右的时间;更新之后,窗口期时间变短,这一变化要求投资人必须在窗口期开放前就将全套文件准备齐全,且移民局声明仅在窗口期接受全套申请文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件。
2019年2月21日,公布新法案2019版
移民归化局在窗口期前期发布2019年新版投资移民法案,规定:
1.200万欧净资产全部在主申名下,不再认可配偶财产
2.严查资金在位证明
3.强制背调报告
4.再次重申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融资贷款
5.全部申请材料需要进行双认证
6增加预审批函
7.预审批函后90天内完成投资
2019年2月25日,移民局召开会议
由于2019版法案新增了双认证要求,导致大部分投资人无法赶上3月份的窗口期,移民局因此在4月份增设了窗口期:4月8日-4月12日。
另外,爱尔兰移民归化局还明确指出移民投资的标的必须为能源类、医疗政策类和捐款类的中小型地产,不能投资住宿类、娱乐类和餐饮类。将2019年第一个窗口期3月4日延至3月15日。
明确续签要求细节:
续签5年后,不再要求申请人每年登陆爱尔兰1天;如果申请人12月31日入境爱尔兰,次年1月1日离境,可视为其满足两年的登陆要求 。
资产要求细节:
在主申和其配偶都递交申请的情况下,两人共同持有的房产,可100%计入200万欧净资产。
2019年5月-6月,2018年的申请人拿到获批函
2018年递交的申请人,大部分在2019年5月底到6月初获批。
2019年10月1日,2019年第5个递交窗口延期,投资要求重申
通知1: 爱尔兰移民归化局通告将第5个递交窗口期2019年10月21日-25日更改为2019年11月4日-8日。
通知2: 继本局于2019年8月12日发出的关于“针对慈善机构为吸引IIP的捐款资金而向第三方机构支付中介费用的允许程度(permissibility)“的通知,现做如下更新说明:“爱尔兰移民归化局注意到,在某些情况下,注册慈善机构会被要求以赞助人费、顾问费或其他类似款项名目向第三方支付中介费用,以确保他们能够申请到捐赠资金。甚至在某些情况下,这笔费用是直接从IIP投资人的捐赠投资款本身扣除来的。为免生疑问,此等扣除并不符合爱尔兰投资居留计划的规定。 该计划的基本原则是,全部捐款必须用于获批申请人所捐赠的用途。 慈善机构向第三方机构支付的任何款项必须符合慈善机构监管局(Charity Regulator)发布的指导方针的规定和/或根据经修订的《2009年慈善监管法》的规定。爱尔兰移民归化局已就此相关事宜与慈善机构监管局进行商讨,并会联同慈善机构监管局监察有关情况。 各机构/慈善机构须注意,不遵守上述规则,会对
已签发的投资居留许可造成影响。 如对此通知有疑问,请与IIP单位联系。”
2019年10月1日-至今,项目稳定运行,投资方式保持不变
爱尔兰投资移民条件
1.净资产200万欧元,其中40-100万流动现金。
2.没有犯罪记录
3.年满18岁
4.购买100万欧元JWP基金或者捐款慈善机构40万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