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移民可享受的福利
2017-02-20德国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制度是世界公认的。根据德国基本法第20条第1款,联邦德国是一个民主制和社会福利的联邦国家。社会福利国家的根本原则是既要求团结互助,又要求个人负责。为实现这些原则,国家创造了一个广泛的社会福利法网络,从对生病、需要护理、事故以及年老时的保障直至子女补助、住房补贴或失业金。除此之外,国家还保证基本的生活条件。
医疗保险
所有在德居住的人都必须参加医疗保险。所有投保者都可在受认可的医保医生和牙科医生中自由选择。医疗保险机构支付治疗费用,此外还有药品、辅助工具、住院医疗费用及卫生预防措施。保险机构还承担疗养的全部或部分费用。
支付此医疗保险后,全部医疗费用由政府支付;若遇补牙或配眼镜则由政府承担一半。移民到德国之后,可以购买法定医疗保险,即:一人投保,全家受益。
儿童金
每个孩子每月可从政府领取184~215欧元的儿童金;第四个孩子开始,每个孩子每月可领取200欧元。这笔钱至少可以领到孩子年满18岁;如果18岁后继续开始大学教育,那么这笔钱还可以继续延长。
免费教育
德国境内所有孩子,都可以享受从幼儿园到博士的免费教育。幼儿园起,午餐及教材免费;进入大学阶段,还可领取约每月400欧元的助学金。
养老保险
法定养老保险是德国社会福利保障的支柱,它确保就业者结束职业生活后能够保持适当的生活水平。根据法律规定,所有受雇员工都必须参与养老保险,而自由职业者(自主经营者)可以选择是否参与养老保险。
年满60岁可领取养老金,养老金数额由工作收入决定。对于移民来说,养老保险类似于一种零存整取的理财产品,每个月存入较小数额,退休后领取本利。
失业保险
所有受雇员工(即工人,职员,家庭手工业者以及受培训者)都必须参与失业保险。失业保险费用由雇员和雇主各承担一半。失业金领取通常为在职薪水的60%(如果有一个孩子则为67%)。德国欧盟蓝卡持有人可参与失业保险,若将来企业运行状况不良,则也可像雇员失业一样领取失业金。
护理保险
护理保险是一种义务保险,法律规定每个参加法定医疗保险的人在他的法定医疗保险机构参加护理保险。一旦投保人生病,由医疗保险公司派遣护理人员在投保人家中提供全面护理。除医疗护理外,还包括基本生活护理。因为德国的人力费用高昂,护理保险绝对物超所值。
社会救济金
在德国,无力自养的人可领取社会救济金。根据社会救济法,德国每一个处于此类困境的居民,无论德国人或外国人,都可要求政府提供社会救济。社会救济金主要由地方政府提供,以一个三口之家为例,可领到的救济金每月约为1000欧元左右。